2020年绍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调整情况,现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
答:这次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规范实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需要。去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免试入学、就近入学”作了进一步细化,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对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提出更为具体和明确的要求,这是全国统一行动。二是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招生政策的需要。3月11日,省教育厅正式出台《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原则,结合实际,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的调整落地工作,这是全省统一行动。三是统筹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的需要。对省教育厅《通知》中规定的需要全市统筹的一些事项,如涉及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如何制定、报名条件如何明确、同步录取如何组织、招生范围如何确定、摇号派位如何操作、统筹补招如何实施、时间节点如何安排等,需要结合实际在《细则》中进一步统一明确。
答:义务教育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教育局对研制工作十分慎重、高度重视。自《细则》起草工作起动以来,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意见征求会、组织专家评审等形式,广泛听取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学校校长、教师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土的意见建议,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随机调查等形式向家长等群体听取意见,确保我市的《细则》既符合上级的文件要求,又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实际。《细则》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并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答:从学段设置看,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等。从办学性质看,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答:这次公办学校的招生政策基本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俗称“摇号”录取,这些招生政策在我省各地是统一的。
答: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指的是公办、民办学校统一开展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同步招生主要目的是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同步招生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安排会有先后,这也是正常的。
答: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如是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就仅限于本区、县(市)范围内招生。比如鲁迅小学和畅堂校区,其由越城区教体局审批,就在越城区范围内招生。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凡属绍兴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则可在绍兴市范围内招生。
答: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报名条件是有区别的。公办学校的报名条件仍按各地原来规定执行。民办学校报名的底线条件为:学生父母(监护人)需持有招生学校所在区、县(市)的居住证或房产证;其他具体条件由各区、县(市)进一步明确。
答:今年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方式有较大变化。从今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面实行无纸化报名,各区、县(市)都已建立了相应的网上报名平台。凡是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律通过招生平台报名登记,招生工作的审核、录取、结果公布等流程均在该平台上完成。公办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如其他网上预约登记、线下预报名等。
答:今年全市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不早于6月1日,同时明确各地在7月30日前完成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确认工作,具体步骤时间由各区、县(市)确定公布。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同步参加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登记,但公办民办学校是否可以同时兼报以及民办学校允许报几所等规则,由各区、县(市)进一步明确。若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同时符合多个区、县(市)报名条件,则规定只能选择在一个区、县(市)报名。
答:公办民办同步开展录取主要分三个步骤来实施:第一步,公办学校完成入学名单确认、民办学校完成录取名单确定(包括摇号)并公布。第二步,对未被摇号录取且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序安排就读学校;对被摇号录取后放弃就读民办学校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第三步,安排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在绍兴大市范围内进行补招。
答:民办学校摇号录取指的是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则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摇号产生。但若民办学校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民办学校的计划数,则不需要摇号录取,为一次性全部录取。
答:为确保摇号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我们要求:凡摇号操作规则、工具软件、监督机制等统一由各区、县(市)设定;摇号工作统一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而不是招生学校实施;摇号对象全部从招生报名管理平台中提取;摇号由第三方公证机构全程公证;摇号全过程必须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家长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士的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应当场向社会公布。
答:对于在审批地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8月5日—10日,由绍兴市教育局在绍兴大市范围内统筹安排一次补招,学生也只有一次参加补招的机会。如果补招时报名民办学校数超过核定补招计划数,也要通过摇号录取。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民办学校不得跨设区市(绍兴大市)招生。
答:如果您的孩子是本地户籍生,若未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确保公办入学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就读学校,具体办法由各区、县(市)进一步明确。如果您的孩子是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且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有序安排就读学校;如果不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则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答: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规定,从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体育、艺术等特色的学校不等同于体育、艺术专门学校,仍属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体艺特长生,也不得在招生过程中进行任何名义的体艺术科测评。但如果是体育、艺术等专门学校,则可以招收体艺特长生。
17.听说个别民办学校已通过生源摸底、预约等方式承诺家长录取了,可信吗?
答:这种做法既不允许也不可能做到,承诺录取更不可信。根据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的政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样不能筛选生源。今年,我市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都实施统一的官方平台管理招生,招生学校无法干预和筛选。所谓的承诺招生既是违规的,也是无效的,因此请家长不要轻信。
答:市教育局的《细则》公布后,各区、县(市)今年的招生实施办法也会尽快出台的。涉及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的具体问题请向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对应的中小学校咨询。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咨询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