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今年普高招生政策出炉普高招生计划巩固职
4月30日,省教育厅发出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的通知,明确各市建立并利用市级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招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巩固落实职普比4:6的政策。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省教育厅明确,省直管县(市)的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市级统筹管理的原则进行,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等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2020年西咸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由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按原行政区划组织实施。
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我省将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
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控制在50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去年实现职普比4:6的基础上继续巩固落实政策要求。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应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将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并重点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进行倾斜,将指标分配计划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健全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科学利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明确招生录取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规范管理,细化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市级建立的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政策,严格审核招生学校的资质、招生范围和录取标准,其招生名额要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